戶籍在本市,死亡實行遺體火化后,其骨灰盒不需要寄存的,直接進入市荔仙園(經營性公墓)或所在轄區(qū)的公益性公墓指定的1平方米墓穴埋葬的,除給予1―6項基本補貼之外,再給予補貼1000元。
戶籍在本市的城鄉(xiāng)低保、特困、重點優(yōu)撫對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xiāng)退伍紅軍老戰(zhàn)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百歲以上老年人死亡實行遺體火化后,除給予1―6項基本補貼之外,再給予補貼2000元。
三亞市惠民殯葬補貼采取事先減免,年終結算的方式。市民政局每年1月31日前根據上年度享受補貼減免情況,預計當年享受補貼的減免人數和金額,擬出惠民殯葬補貼預算資金分配方案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根據分配方案將惠民殯葬補貼資金下達至市殯葬管理服務中心。由市殯葬管理服務中心按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的項目及標準進行事先減免補貼,并按年度向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進行年終結算。
守孝期間,子女忌參加娛樂活動 古時候父母去世,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這三年守孝期間,不可以舉行婚嫁之事,也不得舉行吉慶之事。 古代講究“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論官做得多大,父母去世后,都要請假回祖籍守孝,稱為“丁憂”。如果官員不回鄉(xiāng)守孝,就可能受到御史彈劾,受到處分,嚴重者甚至會永不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