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戀咨詢的內(nèi)容很廣泛
(1) 對未婚或已婚者進行情感咨詢;
(2) 對婚前婚后心理進行的輔導與調(diào)適;
(3) 有關性器官與性生活疾患問題;
(4) 與婚姻相關的心理與生理問題;如,恐懼、排斥、不安、缺乏性愛等;
(5) 與婚姻有關的法律與倫理問題;如,婚外戀、婚前同居、非婚生育、婚約責任等;
(6) 與婚姻有關的社會文化問題,如,人種、國籍、民族、宗教不同的婚姻問題,文化、經(jīng)濟、社會地位不同的婚姻問題等。
婚姻咨詢是由咨詢對象和咨詢員兩方面組成的。其中,咨詢員在整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但咨詢對象是婚戀咨詢過程中的主體。雙方必須互相配合,又互相影響。其中主要以咨詢員以自己正常的心理和豐富的婚戀咨詢方面的知識去影響、轉變咨詢對象的心理緊張狀態(tài)或異常心理,使之向積極健康的方向轉變。
刑事辯護制度作為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作為刑事訴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歷史要追溯到古羅馬時期。該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嚴”這一思想,強調(diào)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經(jīng)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判決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而享有辯護權及其他訴訟權利,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程序,通過充分行使辯護權,與追訴機關進行平等對抗,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為保證辯護人能充分執(zhí)行辯護職能,履行辯護職責,法律賦予辯護人一系列訴訟權利。主要包括:獨立辯護權、閱卷權、會見通信權、調(diào)查取證權、司法文書獲取權、獲得通知權、質(zhì)詢權、辯論權、控告權、拒絕權及其他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