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機運輸
包機運輸(Chartered Carrier)是指航空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費率,將整架飛機租給一個或若干個包機人(包機人指發(fā)貨人或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從一個或幾個航空站裝運貨物至指定目的地。包機運輸適合于大宗貨物運輸,費率低于班機,但運送時間則比班機要長些。
重貨
A、重貨是指那些每6000立方厘米或每366立方英寸重量超過1千克或者每166立方英寸重量超過一磅的貨物。重貨的計費重量就是它的毛重。
B、如果貨物的毛重以千克表示,計費重量的小單位是0.5公斤。當(dāng)重量不足0.5公斤時,按0.5公斤計算;超過0.5公斤不足一公斤時按一公斤計算。如果貨物的毛重以磅表示,當(dāng)貨物不足一磅時,按一磅計算。
保險
1、托運國內(nèi)貨物,托運人可委托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辦理貨物國內(nèi)航空運輸險。托運國際貨物托運人可自行到保險公司投保,承運人及其代理人暫不受理國際航空運輸險。
2、若投保貨物在運輸中發(fā)生損壞、丟失、保險公司將按保險條例給予賠償。
交貨時間
一般航班要提前6-8小時交貨,航空公司一般提前2小時封艙,提貨一般在飛機落地2小時分揀完畢后提貨。
貨物重量和體積
1. 貨物的重量按毛重,單位為公斤,不到一公斤的四舍五入。
2. 貴重物品的重量按實際毛重計,計量單位為0.1公斤。
3. 輕泡貨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計算。
4. 非寬體飛機承運的貨物,每件體積不超過40*6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過250公斤。
5. 每件超大超重的貨物,應(yīng)先向總調(diào)報告,以征得同意方可承運。

